歐洲共有26個申根國家,包括🦸🏽♂️:
德國⛹🏻♂️、奧地利🙆、比利時、丹麥、西班牙𓀛、芬蘭、法國🧶、希臘、荷蘭、意大利👨🏼🌾、冰島、挪威、盧森堡、葡萄牙🧻、瑞士、瑞典、波蘭、匈牙利𓀃、捷克,斯洛伐克、立陶宛🚑、拉脫維亞🚓、愛沙尼亞、斯洛文尼亞、馬耳他、列支敦士登。
最長的停留期為90天。
申根國家因公簽證材料註意事項♥️:
1.保險單中,“目的地國家或地區” 須註明“申根國家地區”,請勿單指某個國家🐁;其中“身故遺體送返”一項不少於30萬人民幣,保險單中的“保險期間”須包含完整行程且前後至少各多加一天。
2.照片須為近六個月白底免冠彩照(3.5*4.5厘米🔤🕵🏻♀️,請勿露牙)🤼:若辦簽所用因公護照非近六個月內新辦,簽證材料所用照片須與護照信息頁照片明顯不同;若為近六個月內新辦👷🏼🥐,簽證材料所用照片須與護照信息頁照片相同。
3. 簽證表🚧:若持公務普通護照🏄,任何申根國簽證表中的護照種類均選“其它”並填寫“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”;所有簽名處均須中👨🏽🦱、英文簽名🧛🏿♂️,中文簽名須和護照簽名相同,“填表地點及日期”填“Beijing”和日期;請將公務普通護照信息頁復印件置於簽證表前面🤏🏻。
4.若同時前往多個申根國家,須提供所有國家的邀請信,並辦理停留天數最長國家的簽證🧑🏼⚕️;若停留天數相同,則辦理最先入境國家的簽證✢。
5.若因公出訪申根國曾采集過指紋(自2015年10月12日起,所有申根國家施行采集指紋信息政策🪮🫶🏻,指紋信息有效期為59個月約5年):
(1)簽證表上須填采集指紋日期(一般為采集指紋當次因公出訪簽證頁中的“on”一項)🧙🏿♀️🎯;若多次采集過指紋🔀,需填最早一次的日期👲🏿;
(2)如能確認按指紋日期,請在該簽證頁復印件空白處註明“免按指紋”+“曾按指紋日期”+“按指紋當次簽證辦理國家”,並(隨簽證材料)遞交。
6.所有材料均須有英文版🔻,申辦任何申根國簽證均須遞交酒店訂單、機票訂單和保險單。
一、材料要求
1. 在線填表(http://applyvisa.um.dk)並打印,包含系統生成的確認紙(cover letter)和繳費憑證,並須在確認紙上親筆簽名🪪。
2. 近六個月2寸白底彩照2張
3. 名單表1份
丹麥名單表(示例).docx
4. 護照復印件
5. 醫療旅行保險(須包含新冠相關條款)(保險用護照號購買)
6. 邀請函原件(須含被邀請人姓名📪、訪問目的、正式活動日期🆘、訪問國家及停留天數及日程)
7. 中方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英譯文
8. 機票訂單
9. 費用證明
10. 酒店訂單
11. 彩色復印整本護照(包括空白頁)
*註💛:以上材料均需每人一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