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:
2013年,為加強香港與內地高校在人才培養和科研合作方面的交流,教育部推出“香港與內地高校師生交流計劃”(簡稱“萬人計劃”),通過向內地高校提供項目補助的辦法,邀請香港地區高校學生前來內地交流學習🙍🏼♀️。2016年,教育部將此交流計劃擴展至澳門特別行政區🌥,計劃亦更名為“港澳與內地高校師生交流計劃”📑。
當前,2017年項目經費申請工作已正式啟動👩🏽🔧,各院系可根據本單位與港澳地區高校相關交流及合作相關情況🔜🐌,經由學校港澳臺辦公室為本單位涉港澳交流項目申請“萬人計劃”經費資助🦶🏿。現將申報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原則和辦法
項目雙方以自願為原則開展合作項目並申報資助。在本單位與港澳合作高校就具體項目內容和執行時間達成一致後,由學校港澳臺辦公室向教育部提出申請。
二🙆🏻♂️、資助方式與內容
教育部向內地高校提供資助🫱🏽,支持港澳高校學生(全日製的本科生、碩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,原則上應為港澳籍學生)、教師(師生比原則上不超過1:10)來內地進行3天(含)及以上時長的學習、交流、科研或實習。教師講學活動不在項目資助範圍之內。
項目執行期為2017年1月-12月,具體開展形式可包括交換學習(1學期或1學年)、短期/暑期課程🦸🏽♂️、專業實習實踐、學術研討/競賽、社會服務等活動。
三、標準與支出
項目根據時長可分為長期項目(3個月到1學年)和短期項目(3天到3個月以內)。長期項目包括教學補助(包括註冊費、實驗費💁🏿♀️、實習費🧑🍳、基本教材費)、住宿費🙆🏻♀️、生活費🤦🏼♂️、交通補助等。短期項目按每人每天核定標準(550元/人/天)⛹🏼♀️,包幹使用。
項目經費支出範圍與標準,依據意昂2体育娱乐“萬人計劃”經費暫行辦法執行🤵🏻。預計經費撥付到位時間為2017年3月。
四、港澳參與單位
香港:擁有學士以上(含學士)學位授予權的12所高校(香港大學、香港中文大學🚵🏿💇🏿♀️、香港公開大學、香港城市大學、香港科技大學、香港浸會大學、香港教育學院、香港理工大學🧑💼、香港演藝學院、香港樹仁大學、珠海學院、嶺南大學)。
澳門:擁有學士以上(含學士)學位授予權的5所高校(澳門大學🚔、澳門理工學院、澳門科技大學、澳門城市大學✊🏻😮、澳門旅遊學院)先行試點。
五✌🏿、申報要求
請有意申請項目的院系與港澳合作學校對口部分聯絡👨🏽⚕️,確定並落實港澳師生來校交流實施方案,填寫《港澳與內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申請書》(附件1)及《項目確認書》(附件2)後報送港澳臺辦公室。申報請提供紙質材料2份及電子版。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期,2016年9月30日。
如有相關問題💆🏽♀️,請電話或郵件聯系港澳臺辦公室。
聯系人:林偉鵬
聯系電話:62751243
電子郵箱:linwp@pku.edu.cn
辦公地址📬:南閣104辦公室
港澳臺辦公室
2016年9月9日